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

示威

7月9日不是什么良辰吉日,但肯定是个大日子。除了净选盟要大游行,要求改革选举制度;“土犬”(想不到用什么更适合称呼它)要反示威的示威,巫青团也插上一脚。

到底示威活动是合法的行为或是犯法的?如果是合法的,那为何警方要阻止及逮捕?如果是犯法的,那为何身为前律师公会主席要知法犯法?

有时很好奇,这些示威人士,为何那么有闲?相信有些是为了伸张正义,有些肯定是不知所谓。

1 条评论:

Casendra 说...

有些是在生活中找不到目标,不是做些‘惊天地,泣鬼神’的壮举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