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17日星期四

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

上诉庭以打击日益严重的贪污问题为由,
裁决反贪会可以在非办公时间进行盘问证人。

这是哪来的道理?
证人可是协助破案,
又不是嫌犯,
为何要受如此的对待?

上诉庭由谁控制的?
每次都推翻高庭对政府部门不利的裁决,
我们还能相信司法吗?